根据《银川市保安协会章程》第十四条“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”的规定,经银川市保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议研究决定,拟对相关单位作自动退会处理,公示期为2022年3月9日至4月9日。
截止4月18日秘书处未收到宁夏金盾天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天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威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天鼎立诚(宁夏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京保通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、甘肃铂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、宁夏宁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安达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石嘴山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书面函告,愿意继续作为银川市保安协会会员。根据《银川市保安协会章程》第十四条规定,经理事单位书面意见表决书,现对宁夏金盾天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天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威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虎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天鼎立诚(宁夏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京保通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、甘肃铂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、宁夏宁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宁夏安达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、石嘴山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自动退会处理。
银川市保安协会有充分尊重会员单位的意愿,并真诚地感谢上述单位入会以来对协会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,欢迎各单位继续关注和支持协会的发展,为推动银川保安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银川市保安协会 |
2022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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