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银川市保安协会章程》第十四条“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”的规定,经银川市保安协会第二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,拟对相关单位作自动退会处理,现将部分拟按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,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期内补交会费的会员单位,可以继续保留会籍。
二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,视为自动退会,将予以正式清退。
三、公示期结束后,将在协会官网上正式发布公告。
银川市保安协会充分尊重会员单位的意愿,并真诚地感谢上述单位入会以来对协会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。如相关企业中愿意继续作为银川市保安协会会员的,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函告协会秘书处(加盖公章),重申愿意履行会员义务,补缴会费,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协会将竭诚为其提供会员服务。如公示结束后未收到任何异议,协会将不再对公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附件:会费欠缴名单
银川市保安协会
2020年6月9日